一、行业相关定义、分类
具体来说,即通过电商平台实现商品展示、买卖双方沟通协商、意见达成一致、买家依约付款、卖家依约发货等一系列买卖行为。
跨境电商依照不同标准具有不同分类:1)根据货物流向,跨境电商可分为出口跨境电商和进口跨境电商。2)根据交易主体属性,跨境电商可分为B2B和B2C两类。3)根据运营模式,跨境电商可分为第三方平台和独立站。
跨境电商打破了国界限制,使商家能够将自己的商品销售到全球市场,同时消费者也能享受到来自全球各地的商品。跨境电商行业的产业链上游参与者主要是各类供应端,包括不同品类的生产商、经销商、品牌商;跨境电商平台则是处于产业链的中游核心位置;产业链下游面向最终消费端,既包括个人消费者也涵盖企业、经销商。
二、我国是全球制造业重要基地,为跨境电商提供大量多样商品
生产商是跨境电商发展的根基,处于产业链起始位置,负责商品生产与供应。我国作为全球制造业重要基地,凭借强大生产能力和丰富供应链管理经验,为跨境电商提供大量多样商品。
有相关资料显示,目前我国制造业具备联合国产业分类规定的39个大类、191个中类、525个小类品种产品,供应链较为健全,成本优势突出。数据显示,中国低技术、中技术及中高技术产品的全球制造业份额占比较高。其中,中技术和中高技术产品占比增长较快,分别增长了28.9%、27.0%。
三、我国跨境电商优势与潜力持续释放,进出口总额达2.63万亿元
近年跨境电商作为迅猛发展的一种商业模式,借助互联网的便利性和全球物流的高效性打破地域限制,中国“买全球、卖全球”方面优势和潜力被持续释放,进出口总额快速增长。2024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总额达到2.63万亿元,同比增长11.0%。目前,我国跨境电商主体已超12万家,跨境电商产业园区超1000个,跨境电商综试区已达到165个,形成了东部集聚、中西部崛起的格局。
四、B2B模式是目前我国跨境电商主体,交易占比达70.2%
按照交易主体划分,跨境电商模式可分为B2B、B2C等。其中B2B主要通过大批量、小批次的集中化订单,是目前我国跨境电商的主体。根据网经社数据,2023年我国跨境电商B2B交易占比达70.2%,跨境电商B2C交易占比29.8%。
五、B2C品牌利润率更高、发展更为迅速,市场占比不断提升
不过相比于B2B模式,B2C品牌利润率更高、发展更为迅速。这主要是因为相较于传统B2B贸易过程需经过多方繁琐环节导致的成本高、信息滞后且不透明等问题,B2C是从工厂或卖家处直接送达消费者手中,去掉所有中间环节,更加高效。有相关资料显示,我国跨境出口电商B2C品牌商税前净利率为25-30%,明显高于B2B品牌商。目前B2C品牌商的商品成本占比、平台服务费占比、营销推广费占比、运输及仓储费占比基本均大于B2B品牌商。
近年来,随着跨境电商零售模式发展迅猛,政策助力等也带来了B2C在跨境电商中模式占比的提升。截至到2023年,我国跨境电商B2C交易规模占比已达到29.8%。根据世贸组织的报告,到2026年之前,全球B2C跨境电商将保持27%的增速。可见未来跨境电商B2C市场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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